101年9月號 道 法 法 訊 (245)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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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為智財保護的良好替代選擇(一)由:Alex Butterman |
王聖婷
專利工程師 •成功大學工程科學系 •成功大學工程科學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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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可以保護並提供特定產品、製程或技術的市場專用性,故專利通常是最廣且最被渴望 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然而,除期限受限外,在申請專利至獲得專利的這段過程中,不可避 免地需要花費較多且需要較長時間。另一方面,商標權(或服務的服務標誌)藉由保護可顯 示與特定公司產品、產品線或服務具有專屬關連的商標、圖像或產品的特定外觀亦可提供 有效的永久市場專用性。因此,若在申請專利的過程中遇到障礙,例如,成本、先前技術 或其他實質問題,建議可考慮申請以商標形式保護的尋求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商標保護提供下列優於專利保護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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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商標權可僅藉由使用商品或服務上的標記在「美國商務」(美國國會所規範任 何商務實際上超過一州範圍之任何商務)上,使用商品或服務上的標記而取得,但是 專利權必須在嚴格且花費昂貴的申請過程後,經由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核准而取 得。 l
雖然一個專利通常需要約三年的時間來取得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的核准註冊,但 是一個商標權僅需要約一年就可以取得。 l
在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申請一個商標,一類商品/服務只需要花費US$375,且一 般而言,包含法事服務費通常只需要數千美金即可註冊。但是,一個專利可能需要花 費至少US 5,000- US10,000 來取得核准(包含法事服務費)。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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