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8月號 道 法 法 訊 (244)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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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專利法修訂 (一) by
Kawaguti & Partners |
潘養源 專利二組副主任 •中正理工學院電機系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美國密西根大學工業及作業工程碩士/博士候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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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訂目的 近年來「開放式創新」,追求探索外來技術之研發或商品化的實務越來越為人們所接受。因應環境的此一改變,專利法及其類的修訂被制訂為具有增強許可協議之保護與進行共同研究及其類之發明人的保護之觀點。此外,鑑於延伸創新的幅度,專利法及其類之修訂已就無效審判程序做出改進,以增進對使用者的實用以及帶來對智慧財產權之爭議的加速與有效的解答。 2.修訂大綱 作為回應環繞智慧財產系統環境改變的媒介以及增進對使用者及其類的實用,下列措施已被併入專利法、實用新型法、設計法、商標法、國際專利申請法以及工業技術增進法。(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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