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08月號 道 法 法 訊 (244)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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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應該保護時尚設計? |
周威廷 專利一組主任 •台灣大學農業工程學系 •成功大學醫學工程所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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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議設計盜版防制法 (一) 目前,美國之時尚法律的第一原則是對於時尚設計本身無法律保護。雖然織物印刷、新質料、雕刻或裝飾元素與配件、以及新穎衣服構造在一些情況可能受商標、著作權、或專利法保護,但在大多情況中,衣服設計(即衣服剪裁與構造)是不可保護的。 相對地,在歐洲存在對於時尚設計的有力保護。要依循歐洲例子的決定會根本上轉變U.S.時尚工業。事實上,國會目前正重新考慮一法案來經由設計盜版防制法(DPPA)將時尚設計之歐洲型式保護納入U.S.法律。美國應該採納此立法?讓我們首先考慮歐洲的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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