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08月號 道 法 法 訊 (232) |
DEEP & FAR |
||||
相似群組編碼(Similar Group Code) – 日本商標實務未受良好理解之面向 By: Tomoya Kurokawa |
林
忠 專利二組副主任 ‧
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
||||
|
|||||
舉例來說,清酒(Sake,日本的一種酒)在33類(class 33)中的相似群組編碼(similar group code)為 有時候,分類似乎是有那麼一點不合理。舉例來講,在1類中的工業用化學品(Industrial
Chemicals)和在30類中用於冰淇淋的結合劑(Binding Agents for Ice
Cream)[食用冰(edible
ices)],兩者的相似群組編碼皆是 然而,儘管有這些例子,基於指南要去推翻一個審查員所做的“在申請案中的商品服務係相似於被引用的商標中的商品服務”之判定是相當困難的。去克服這樣判定的可能選擇是刪除衝突的商品服務 (deleting conflict goods/service)、提出對抗引證商標的撤銷決定(filing a cancellation action against the prior mark)或者與引證商標的擁有者談判以取得讓渡(negotiating for assignment)。 在以下的網址中:http://www.jpo.go.jp/cgi/link.cgi?url=/shiryou/kijun/kijun2/ruiji_kijun9_eng.jtm ,有英文和日文的相似群組編碼表,其一起列出了商品和服務以及他們的相似群組編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