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月號     (232)
 

DEEP & FAR

 

 

時尚法律:
新法律規範的關鍵問題()

 

周威廷 專利一組主任

‧台灣大學農業工程學系

‧成功大學醫學工程所碩士

 

 

 

C.3.2

買方行使最大控制之偏好方法的其中之一是讓其購買指示受到非常詳細的一組規則,其或許被熟知為供應方的依循手冊或類似稱呼。典型地,手冊裡的規定是如此地片面化,使得如有爭執,供應方甚至在公平似乎對其有利的情況裡,可能沒有追索權。我們建議:只要可能,供應方試圖以書面確認(其附上或結合更平衡的規定)回覆買方的購買指示。理想地,一個人將得到買方對於賣方條款之書面接受。但甚至在這是不太可能的情況裡,萬一爭執發生,挑戰買方的片面條款或許有些價值。最常見爭執地方的其中之一是關於所謂的退款規定,其允許買方在賣方遲了或遞送缺陷物品的情況下,片面將折扣加在賣方。問題因為退款規定有時相當複雜而產生,而且在計算退款數額的時候,買方已被控自利計算。在極端的情況中,已經被宣稱以惡意而提出退款。

4. 海關與國際貿易

今日,最基本的美國衣服是海外製造的-其大多是在中國大陸。進口物品依物品的海關分類而招致不同的稅率。海關與進口方有時候在最恰當分類上意見不合。一旦進口方在海關耗盡行政訴願,進口方將上訴該裁決於國際貿易法院。時尚顧問應熟識能處理這些救濟種類的專門海關律師。

在一個說明的案子裡,一間小的美國時尚公司“Tally Ho”已經從中國大陸進口了濃縮羊毛夾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