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新式樣/簡要報導: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
2008年6月21至25日關於商標、工業新式樣及地理標示(SCT)第19次會議之法,新式樣調和係在WIPO常設委員會的議程上。一份問卷的結果則在十二月份的下一個會期被分析及檢視。
自2008年9月16日起,非洲智慧財產組織(OAPI)如迦納所為,加入WIPO的海牙國際新式樣制度。敘利亞及立陶宛也是最近的加入者。
在英國此被告知的使用者
在Proctor & Gamble對Reckitt Benckiser [2007] EWCA
Civ 936案,係有關Febreze 布料調節劑噴灑器,英國上訴法院對歐盟新式樣之侵權方式作出導引。雖然該案的許多觀點是值得關注的,一個關鍵點是該“被告知的使用者”之處理,其最後確定該新式樣的範圍以及有效性的門檻。此導引判決援用奧地利的上訴法庭對在那裡的一件對應中間訴訟之結果。此係有關“被告知的使用者”之關鍵事實:
1. 她知悉“習知的新式樣主體”(雖非一種如同該專利世界之熟習者之“檔案的主見”);她“有其他類似物件之經驗”,且因此係“有合理地識別力的”。
2. 她“對新式樣議題是靈活的”。
3. 她有更廣泛的認識,並且在商標案中較用作一個試驗人員之“一般消費者”係更有識別力的。因此,一件新式樣通常具有一個較一個商標為更窄的範圍。(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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