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03月號 道 法 法 訊 (227)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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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範圍之撰寫(六十七) |
蔡馭理 專利師 ‧臺灣大學電機學士 ‧臺灣大學電機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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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V 電子電路申請專利範圍(Electrical Ciruit
Claims, Bryan W. 考慮中熟悉的惠斯登電橋電路,範例III,一例示的足夠明確之申請專利範圍如下: 一四端電子網絡(A、B、C、D),其包括一具有已知電阻R1第一之電阻連接於網絡端(A)與(B)間、一具有已知電阻R2之第二電阻連接於網絡端(B)與(C)間,該第二電阻的電阻係選擇性地變動而最高可達最大R2的阻抗值間、一第三電阻具有已知阻抗R3連接於網絡端(C)與(D)間、以及該未知電阻連接於網絡端(A)與(D)間受測; 裝置用以施加來自一外部電源電位源而跨接於網絡端(A)與(C)間;以及 裝置連接於網絡端(B)與(D)間,用以在當該可變第二電阻的電阻被調整時,偵測何時跨接其間的該生成電壓降至零,而藉此該未知電的電阻可由一方程式決定: 注意連接該四電阻成為該橋接電路之該特定語言,其結合廣泛的"裝置用以施加"和"裝置‧‧‧用以偵測"語句替代傳統電路元件,諸如電池和量計。注意該"藉此"子句係適當的(參見第32節),因為其功能性關係和方程式必然伴隨早先提到的結構和連接。注意來自圖示的參照字母(A)、(B)等,必須加上小括號。 最後,注意申請專利範圍中方程式的存在,若是精確,則可被接受。式子、方程式及相類者經常出現在申請專利範圍中,尤其是在化學申請專利範圍(參見第49節)和引述演算法的計算機程式或軟體申請專利範圍中(參見第44節)。切記,通常不要主張式子,而是使用該式子的產品、組成物、裝置或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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