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3月號 道 法 法 訊 (227)

DEEP & FAR

 

 

智慧財產-生活的一部分

 

周大鈞 專利工程師

•元智大學電機學系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所肄

 

 

對於更複雜的每天使用的裝置,例如行動電話,有更多智慧財產於該類產品。裝置的每個物理元件可能有多個專利與之關聯。除了在裝置上物理元件的專利外,也有多個在技術上的專利,例如軟體,其嵌入於該裝置中。試想你的聲音如何從你的電話到你朋友的電話,或你下載的視訊如何從網路到你的電話。完成上述的科技通常是分離且獨立的,而可能被專利及著作權所涵蓋。今天,行動電話不只是連接另一電話,它可為日曆、電話簿、音樂播放器、相機、視訊播放器、視訊錄影器、電視、全球定位單元、等等。所有的這些特徵可能有保護的專利,且他們大部分將享有合法保護的好處。考量例如蘋果提出超過200篇專利來保護iphone。iphone雖小,具有美妙的特徵,仍為電話,但是iphone是巨量智慧財產具體化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