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3月號 道 法 法 訊 (227)

DEEP & FAR

 

 

USPTO新訊

 

白大尹 專利師/專利二組主任

•逢甲大學土木工程系

•台灣大學農工碩士

•水利技師

 

 

在2009年3月3日,H.R.1260與S..515在國會被提出,這些法案與早些年前已經提出,但尚未制訂的,專利改革立法相似,這兩個法案包括從“先發明”過渡到“先申請”體系的規定。

近年來,為了使USPTO更有效地運作,已認知到必須允許利用規費收入以改進運作,今年的規費轉移協議是一個正面發展,然而,因為規費收入是由國會以年度為基礎在考量,政治氣候的變化能夠導致在未來幾年規費轉移的恢復是可能的。

在撥款法案中的一個解釋性聲明指導USPTO採取行動以減少由其他專利局所執行的重複工作,故似乎贊同USPTO最近已經在追求的多管轄權工作分攤安排。

 

韓國和新加坡參與專利審查高速公路

在2009年1月的兩個單獨聲明中,USPTO指出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將在專任的基礎上加入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以及新加坡智慧財產局(IPOS)將加入為PPH的試用倡議。

依PPH,收到申請案的至少一個請求項,例如,在美國或者韓國,是可專利的裁決之申請人,能夠請求在其他局的對應申請得到加速處理。

 

聯邦巡迴審判新訊

聯邦巡迴法庭支持由“毫無根據”無效請求的重大費用核定

在對專利訴訟律師費的最重大裁決之一,聯邦巡迴法庭批准Takeda美金$16.8百萬的律師費核定額,Takeda為Actos的製造者,第二型糖尿病治療的領導者,依據對21 U.S.C. §355(j)等與其後續之Hatch-Waxman修正案,尋求來自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的批准以生產藥物的學名版本,Mylan實驗室股份有限公司和Alphapharm有限公司對Actos 1/μ,pioglitizone 1/μ中的活性成分的學名版本提出縮略新藥申請(“AND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