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02月號 道 法 法 訊 (226)

DEEP & FAR

 

 

申請專利範圍之撰寫(六十六)

 

蔡馭理 專利師

•臺灣大學電機學士

•臺灣大學電機研究所

 

 

§35-IV 電子電路申請專利範圍(Electrical Ciruit Claims, Bryan W. Sheffield & John L. Landis)

 

        亦可參見第43節中的電子方法和第44節的計算機程式,以供對於電子申請專利範圍問題與疑難之進一步討論。

        進一步範例-其他典型電子電路元件和連接的範例:

 

-第一和第二場效電晶體具有閘極、源極、及汲極;裝置用以連接該第二電晶體的汲極至該第一電晶體的閘極;一第一電容連接於該第一電晶體的源極;裝置用以連接一時脈源至該第二電晶體的閘極;-[注意,這些申請專利範圍元件是特定電路組件。]

 

        此段申請專利範圍說明一在別處關於機械元件申請專利範圍請的重點,而應用於電子裝置申專利範圍。無論元件被主張的多廣泛,它們都應該被描述為彼此互動、作用、或連接,使得沒有被連接的元件不被主張。

        其它電子電路元件申請專利範圍的範例為:

 

-一移位暫存器連接於[或響應]該資料資料輸入信號-[注意,該移位暫存器係一複雜元件,類似"裝置用以"。]

 

-裝置用以感測一來自受測電容與該參考電容的輸出電壓間之差異,並提供與該差異成比例之一錯誤信號-[注意,一用於複雜元件的雙重裝置加功能];一伺服伺服電動機響應該錯誤信號用以•••;

 

-裝置響應一該光源與該光電池間光強度的改變,用以產生關於該•••之一輸出信號;[光電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