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09月號 道 法 法 訊 (221) |
DEEP & FAR |
|
關於審查費用的支付優惠期之新方案 |
周大鈞
專利工程師 ‧元智大學電機學系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所肄 |
|
|
||
日本專利局已宣佈關於審查費用的支付優惠期之新方案,其生效於 1. 該新方案為何? 如果申請人表達欲應用審查費用的支付優惠期,該方案允許不需支付審查費用的實質審查要求之提交。當此制度被應用時,申請人允許在優惠期內支付審查費用,也就是說,從提出審查要求的日期起之一年內。 2.
問題與回答 問題:任何人都能使用此方案嗎? 回答:是的。但是,如果申請人希望加速審查,申請人必須在提交實質審查要求時支付審查費用。 問題:此新方案將會持續多久? 回答:日本專利局正計畫持續此方案2年,從 問題:優惠期多久? 回答:優惠期最長為1年。 問題:在應用優惠期後,申請人能藉由主動修正降低申請專利範圍的項數來降低審查費用嗎? 回答:不能。審查費用是基於申請實質審查要求時的申請專利範圍之項數。如果你希望降低審查費用,你必須同時申請主動修正降低申請專利範圍的項數且申請實質審查的要求。 問題:如果優惠期被應用,審查會被審查員延遲嗎? 回答:不會。審查時間將不會被影響到,但是在費用支付之後審查才會開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