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02月號 道 法 法 訊 (214)

DEEP & FAR

 

 

對於歐洲專利申請費用的改變
 

 

陳侑廷 專利工程師

•      清華大學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學系

 

 

2009年4月1日,幾多關於EPC費用規定的改變開始施行,特別是影響到關於歐洲專利申請案的提出以及申請。最相關的改變概略地敘述如下。

a) 超項費

歐洲專利局(EPO)已大量的增加包含超過50項次的申請的超項費。對於歐洲(分割)專利申請案以及進入區域階段的國際申請案,下列的費用現在適用:

項次1-15:無超項費。

項次15-50:每項加收200歐元。

項次51與之後:每項加收500歐元。

b) 作為部分申請費用的超頁費

對於包含超過35頁的申請案而言,除了正規申請費(未改變)以外,每超一頁12歐元的費用會於申請提出時產生。這個費用是取代原本一張11歐元的費用過去作為部分的准允專利稍早前的印刷費而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