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01月號 道 法 法 訊 (213)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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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案涉及內隱預期問題 二、Astra Aktiebolag v. Andrx Pharm., Inc.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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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榮福 專利代理人 ‧中國醫藥學院藥學系學士 ‧日本福岡大學生藥學所碩士 ‧陽明大學醫學藥理所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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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地方法院作為事實發現者
(factfinder) 認定在原處形成之固有性證據可靠,本院就此認定並未發現明顯錯誤。聯邦地方法院並未勉強接受CKD製程可在原處形成之證明,有如不同意見書所載; 相反地,聯邦地方法院相信CKD
製程確可導致在原處形成之證據。 如已留意,習知技術之參考資料若未明白指出涉及任何請求項限制條件,也許仍然屬於內隱之預期[1]。而且"固有性不一定與熟悉該項技藝人士之通常知識有同一性之延伸內涵。一般熟悉該項技藝人士亦可能不認可該習知技術之固有性特色或功能"[2]。雖然Lövgren
與 Lundberg 博士可能未認定在CKD
專利申請案所揭露之CKD's 方法A 成份特性可導致在原處形成分離層,在原處形成係屬固有。 紀錄顯示在原處形成分離層係屬於習知技術,即使該製程當時未被認知。單獨重新認知不能使該習知技術具有可專利性[3]。 茲引證Atlas
Powder 判例"發現習知技術組成物之早先未受注意到之性質,或習知技術功能之科學性解釋,不能就舊有組成物新賦予發現者其可專利性"[4];另有判例,解釋已知製程之最近發現成果不具可專利性,因該等成果係內隱(固有)於已知之製程[5];尚有判例,認定已知製程新觀點之認知,並非新穎製程之可專利發明[6]。因此儘管CKD 否認,Lövgren 與 Lundberg 博士已認知與解釋,CKD之OMP 片劑所形成之分離層,係組合被列於方法A某些成份之自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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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ee In re Cruciferous Sprout Litig.,
[2]
[3]
[4] (citing
Atlas Powder,
[5] Bristol-Myers
Squibb Co. v. Ben Venue Labs., Inc.,
[6] Verdegaal
Bros., Inc. v. Union Oil & Co. of